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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公租房保障如何进行资格复核?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家庭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保障家庭人口、房屋、收入、申请保障类别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在变化之日起30日主动向原申请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申报。
2023-03-2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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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哪些情况要收回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出现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或不交纳房租的等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2023-03-2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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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廉租房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认定标准
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拆迁安置住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原住房面积可认定为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详见正文。
2023-03-2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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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廉租房申请材料
贵阳廉租房申请材料包含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现住房证件或者无房证明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结婚证、劳模证、优抚证、待业证等)。
2023-03-2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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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2023-03-2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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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廉租房保障方式及保障标准一览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相结合,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定期公布的市场房屋租金指导价的平均租金,结合低收入家庭收入情况分类确定。
2023-03-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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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及低收入认定操作规程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原则上应由户主代表申请家庭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贵阳市廉租住房申请表》。街道办事处(乡、镇)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其住房状况是否符合申请 条件。
2023-03-2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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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切实保障,根据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3-03-2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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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3-03-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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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各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d12组团B栋1单元5-5 电话86679405;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西巷10号 电话85293236。
2023-03-2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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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购买经济适用房多久后可以转卖吗?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即取得完全产权,可上市转让,同等条件下,由政府优先回购。
2023-03-21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