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整理了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包含普通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生育待遇政策、慢特病政策等。
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解读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每年普通门诊费用最高可以报销500元。
报销比例:村卫生室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在全省范围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均可享受此政策。
二、住院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每年住院费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45万元。
住院报销比例:
贵阳市内:乡级80%,一级医疗机构77%,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省内贵阳市外: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省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起付线:
贵阳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1400元。
省内贵阳市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省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三、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政策
参保群众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即可当场由医院予以办理慢特病医疗证,即办即享受。在全省内已开通城乡居民“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与“两病”有关的门诊检査、检验等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两病”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70%。
“两病”门诊年度内最高报销金额:高血压800元,糖尿病12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2000元,不设置起付线。
四、生育待遇政策
门诊产前检查: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査最高可报销6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即产妇一年门诊最高可以报销:1100元。
门诊产前检查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医疗机构(只报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比例为50%。
五、慢特病政策
贵阳贵安51种慢特病可办理门诊慢特病医疗证:
办理条件及资料: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相应定点专科医院疾病证明书、门诊慢性病相关检查化验报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就医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定点医疗机级别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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