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按照租金基准价格的50%收取租金;其他收入保障家庭,按照租金基准价格收取租金。
贵阳市公租房收费标准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指定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的保障梯度,实行差别化租金。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二)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按照租金基准价格的50%收取租金;
(三)其他收入保障家庭,按照租金基准价格收取租金。适用《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筑府发〔2018〕19号)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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