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家庭申请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以单身人员申请的,月收入低于3000元(含)。家庭或单身人员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贵阳申请公租房收入要求:
以家庭申请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以单身人员申请的,月收入低于3000元(含)。家庭或单身人员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哪些房屋面积可认定为申请家庭房屋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1)私有房屋,包括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房屋等;
(2)承租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3)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房屋;
(4)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原房屋面积;
(5)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的房屋;
(6)其他须认定的房屋。申请人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个人在本市的上述房屋应当用于核定申请家庭房屋建筑面积。
贵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就业或居住;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符合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收入困难等相关标准;
4、申请人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原则上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居住的除外);
5、因离婚在本市失去房屋需满一年;
咨询电话:85814512、858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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