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或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
一、贵阳市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过渡期多长?
不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或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
二、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过渡期期间租金怎么缴纳?
过渡期内租金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缴纳,过渡期满仍未腾退的,租金按市场租金缴纳直至腾退房屋。
解除租赁合同家庭情况由运营管理单位汇总报送区(市、县、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予以取消保障资格。
三、贵阳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规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左右确定。
初次定价前,运营管理单位应委托专业估价机构对项目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进行评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市场租金在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调整。
租赁家庭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提取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四、贵阳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居住;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住宅、非住宅);
(四)未在本市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点击查看: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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