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乌当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8月19日,具体安排见正文。
乌当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乌当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招生政策、程序、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公办幼儿园按照统一部署进行招生,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二)遵循人、户、房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的学前教育招生原则。通过现场资格登记审核、摇号中签后办理入园手续。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和符合政策性照顾要求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一)户籍生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乌当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户主为法定监护人;二是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此类适龄幼儿就读乌当区公办幼儿园,按照招生方案划片登记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政策照顾生乌当区切实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各幼儿园学位情况,协调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入园。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登记时间
2025年8月18日—8月19日。
(二)登记地点
片区内所属公办幼儿园。
(三)登记资料准备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需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
2.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摇号时间
2025年8月22日。
(五)招生办法
1.户籍内适龄幼儿招生:户籍内适龄幼儿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范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信息登记,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可直接办理入园手续;若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招生名单。
2.政策照顾生:符合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于2025年8月15日前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入园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乌当区教育局督导室607室。一是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由区人武部报送相关名单和子女优待资格证明信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二是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子女:幼儿监护人将入园资料交乌当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将名单反馈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三是符合政策的公安子女:幼儿监护人将入园资料交乌当区公安分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将名单反馈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四是符合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幼儿监护人将入园资料交乌当区消防大队审核同意后,统一将名单反馈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3.企业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招生:实行自主招生。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乡镇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招生宣传。各中心校、乡镇小学、各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全区公办园招生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并做好解释工作,积极与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中心校、乡镇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安排,做好查验证件、审核登记、组织摇号等工作。幼儿园严禁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入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或测试,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严禁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收取幼儿家长费用,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1-86842625
监督电话:0851-86410029
附件:
乌当区教育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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