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加快贵阳贵安房屋市场的流通速度,优化资源配置,激活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减少市场波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满足居民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特推出此次活动
2025贵阳贵安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指南
一、参与对象
1.换购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愿出售符合上市条件的住房(简称:旧房),并购买活动房源库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简称:新房)的自然人。换购人可以按照本次活动方式享受相应优惠活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简称:房开企业)
3.收购主体--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市场主体。
4.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5.金融机构--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金融机构。
6.信息平台--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8日--2025年7月17日。
三、活动方式
1、“三方联动”方式
换购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参与下,通过市场交易出售旧房、购置新房,实现“以旧换新”。换购人自行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洽谈的可参照执行。
2、“直接收购”方式
收购主体直接收购换购人旧房,促成换购人“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
四、活动实施步骤
(一)“三方联动”实施步骤
1.房源登记及选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换购人通过信息平台登记发布待售旧房信息,由“筑房网”对旧房房源进行核验。同时,换购人在参与活动的房源库内选定意向购买的新房。
2.签订《三方联动“以旧换新”协议》
换购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服务达成市场交易,换购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三方签订《三方联动“以旧换新”协议》。
《三方联动“以旧换新”协议》应明确旧房和换购新房的基本信息、旧房及新房交易价格、佣金、新房锁定时间等,并明确相关优惠及重要时间节点。新房锁定时间原则不超过90日,各方均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
3.签订交易合同
旧房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后,换购人应及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换购新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直接收购”实施步骤
1.房源登记及选定
收购主体明确收购房源区位、面积标准、户型标准等条件,制定收购计划。换购人结合收购条件及收购计划,通过活动平台登记待售旧房信息,由“筑房网”对旧房房源进行核验。
2.签订《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意向协议》
换购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主体三方治谈达成旧房收购意向和新房出售意向后,签订《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意向协议》,换购人与收购主体共同选定专业评估机构对旧房进行价格评估。
《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意向协议》应明确旧房和换购新房的基本信息、旧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及新房交易价格、新房锁定时间(原则不超过90日,各方均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等并明确相关优惠及重要时间节点。
3.签订交易合同
换购人与收购主体就旧房收购确定后,双方签订正式《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换购人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换购新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政策支持
1.严格执行贵阳市《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筑建通〔2023〕261号)文件精神,参与“以旧准的通知》换新”活动各方主体可享受相关优惠。
2.直接收购的旧房满足条件的,可作为保障性住房、征收安置房,也可对外出售、作为社会化租赁住房或打造为具有区域特色的避暑休闲旅游民宿等。
3.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购房款折扣、家电赠送、物业费赠送、车位使用权赠送等多种形式给予“以旧换新”换购人更多优惠。
4.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收购主体收购存量商品住房贷款及利率优惠支持。
六、活动参与流程
相关附件:
1、第一批参与贵阳贵安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项目名单
2、第一批参与贵阳贵安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金融机构名单
3、第一批参与贵阳贵安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4、第一批参与贵阳贵安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收购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