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月数是以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月数根据本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的月数计算: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累计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累计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4个月;
累计缴费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5个月;
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注意事项 : 如果参保不满1年或者主动辞职是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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