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贵阳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4.申领人参保单位性质须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不符合申领条件)。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标准按照《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社〔2025〕52号)执行,初级1200元、中级1800元、高级24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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