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贵阳社保 > 贵阳医疗保险 > 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2021-08-09 16:02【我要纠错】

【导语】:具有贵阳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可按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下同);

  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

  3、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4、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5、可按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城乡居民参保覆盖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属地管理和“先登记,后缴费”的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一)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异地常住人口,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在校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情况特殊的,可以在户籍地参保。

  (四)新生儿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在本市居住的异地常住人口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五)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手机访问 贵阳本地宝首页

  •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贵州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从2024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当年筹资总额的8%,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不高于50万元。

  •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2024年1月1日起,贵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区居民医保当年筹资总额的8%,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计算一次,且不高于7000元,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不高于50万元

  • 贵州《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8月31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贵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2024年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即将开始,2024年度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缴费方式见正文。

  • 2024年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2024年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即将开始,2024年度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380元/人、年标准缴费,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

  • 《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结合贵阳贵安实际,特制定《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

  • 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结合贵阳贵安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2023年10月1日起贵州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为强化参保群众生育权益保障,促进积极生育,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确:2023年10月1日起,贵州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的通知

    为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可持续,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的通知》,原文如下。

  • 贵州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解读

    为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可持续,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 贵州省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为更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