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虽然很多城市规定开发商不能拒绝使用公积金,但仍有些楼盘不能使用,另外也有些城市不能异地使用。目前,贵阳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2018年5月4日,贵阳市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刚性住房需求,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结合贵阳实际,对公积金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追加购房首付的,不得申请该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2018年7月1日前提取的)。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不含2018年7月1日前结清的)。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 四、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提取资料
1)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的专用章)。
2)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3)单位经办人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提取原因的证明资料。
提取限额
1)职工本人及配偶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偿还住房贷款的,夫妻双方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或共贷人)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总和;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贷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3)在贵阳市行政区内无自有住房租住私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为13400元。
公积金转移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是指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将其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转移至新单位的个人账户内。
办理材料
1)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需提供的资料:
职工身份证原件;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一份);
新单位接收证明或者调令
单位同时办理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一份)。
2)根据不同转移情况,还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具体分类如下:
调动工作的提供调令或相关文件;
单位合并、分立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另一单位重新就业的,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或证明及新单位录用证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情况。
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重新参加工作的,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及新单位录用证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情况。
政策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6月1,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对公积金转移的规则进行了调整,内容如下:
一、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
二、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含)的,由转入中心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三、因劳动关系变动,到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含),中心方可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四、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中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外,在新房方面,大部分楼盘在签订合同时就可使用公积金,(如麓湖宫、保利香槟花园、观府壹号等)有些楼盘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后才能提取,可以在后期换月供或者其他用途,也有楼盘需要从商贷转公积金;异地提取方面,外省的公积金不能在贵阳使用。
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非异地贷款)办理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连续3期。
首付款比例符合中心规定: (1)首次购期房、现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首次购二手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首次购二手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二次购期房、现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次购二手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策调整
2018年5月4日出台的贷款政策显示:从2018年7月起,贵阳对现行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追加购房首付的,不得申请该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2018年7月1日前提取的)。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不含2018年7月1日前结清的)。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
四、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贷款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办理流程:
借款人凭房屋买卖资料领取《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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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管理部)或银行受理网点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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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管理部)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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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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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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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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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贷后管理
办事时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午9:00— 下午5:00为受理业务时间
调查地址:
公积金查询
1、职工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的途径有哪些?
①个人凭身份证在柜台查询;
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上刷凭身份证卡查询;
③电话查询:0851-12329
④短信按条点播查询:联通用户编辑短信“G身份证号”,电信用户编辑短信“A身份证号”发送至“1062011176”,暂不支持移动用户
⑤网站查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www.gygjj.cn , 在个人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查询,个人初始密码为账号后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