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学前、高中(中职)和高校三个阶段的贵阳户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可申请每年一次的助学补助。
申请时间:8月1日-9月20日
申请条件:
1.具有贵阳市户籍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是指本人残疾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子女指学生监护人之一(父母,如无父母,则指学生的抚养人)是残疾人并持有《残疾人证》。
2.申报时家庭属于低保范围或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困难对象,但本科及以上的残疾统招生不限制家庭经济条件。
3.所就读学校是经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
在福利机构、康复机构和特教学校等机构享有全免费服务的学生,不列入本办法补助范围。
补助类别:学前教育阶段、高中(中职)阶段、高校(大专、本科及以上)阶段。
补助标准:
学前、高中(中职)阶段,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
高校(含大专、本科及以上)阶段,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申请材料:
1.户口簿;
2.残疾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低保证或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本科及以上的残疾统招生不用提供;
4.《贵阳市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读补助申请表》;连续申请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申请流程:
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或区(市、县)残联领取《贵阳市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读补助申请表》(也可在贵阳市残联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并由有关单位盖章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8月1日-9月20日交乡(镇、社区)残联初审,由乡(镇、社区)残联汇总逐级上报。
补助发放:
就读补助将于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到位,原则上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特殊情况发放现金的需提供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