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复员、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想要入户贵阳应当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去办理?
办理条件
因退出现役,申请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
办理材料
一、《贵阳市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
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三、部队所办理的居民身份证或部队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情况证明。
四、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办理流程
一、将材料递交迁入地派出所,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当场受理;
二、凡依据规定,需派出所调查、审核并需报所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审批的,派出所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所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自接到派出所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对于需报市局治安大队户政科审批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反馈派出所;
四、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户籍业务。
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一、户口簿工本费:
第一次申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收费依据:财综(2012)97号、价费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黔价非字[1996]49号。
收费标准:集体居民户口簿30元/本,城市家庭居民户口簿6元/本,农村家庭居民户口簿3元/本。
执收部门:公安派出所。
管理方式:地方财政。
二、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
第一次申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收费依据:财综(2012)97号、黔公通[1994]326号。
收费标准:户口迁移证3元/张、户口准迁证3元/张。
执收部门:公安派出所、分局、市局。
管理方式:地方财政。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查看贵阳户口迁入、迁出信息,包括购房入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