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阳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贵阳大中专(含技工学校)院校学生毕业想要入户贵阳应当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去办理?
办理条件
入学前户籍在贵阳,因毕业、肄业(退学)原因需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材料
一、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证》或《肄业证》;
三、《报到证》(未分配工作或不分配工作的,不需提供);
四、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未分配工作或不分配工作的,不需提供);
五、如家庭住址发生变迁,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凭以上手续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一、户口簿工本费:
第一次申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收费依据:财综(2012)97号、价费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黔价非字[1996]49号。
收费标准:集体居民户口簿30元/本,城市家庭居民户口簿6元/本,农村家庭居民户口簿3元/本。
执收部门:公安派出所。
管理方式:地方财政。
二、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
第一次申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收费依据:财综(2012)97号、黔公通[1994]326号。
收费标准:户口迁移证3元/张、户口准迁证3元/张。
执收部门:公安派出所、分局、市局。
管理方式:地方财政。
办理地点
办理表格
温馨提示
一、入学前户籍在贵阳市,因未分配工作或不分配工作等原因回原户籍居住的,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如家庭住址发生变迁,还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毕业入户。
二、办理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移,凭《就业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入手续。
三、对于已将人事档案转递到我市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且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有意愿在我市就业或创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或外地普通高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为更好对其贯彻落实“先落户后创业”的精神,依据筑人通【2009】24号《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先落户后就业(创业)有关事宜的通知》,申请人可凭与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集体户审批表》、毕业生二代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贵阳市范围以外还须提供户籍证明)等以上材料报辖区公安(分)局审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查看贵阳户口迁入、迁出信息,包括购房入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