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阳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自愿并且携带户口本等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男女中有一方户口在贵州省境内。
办理流程
1、要求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
3、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协议书》“协议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办理材料
办理地址
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办公楼A区附一层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34号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87987343
办理时限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