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网址
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http://www.gyzfbz.cn/
需要实名注册才可以网上申请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从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或涉及转租、转让自管、直管公房行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人因离婚失去住房需1年以上(含)。
2、非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申请人需取得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含)或持本市税务部门2年以上(含)完税证明;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在本市无私有房屋,且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行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
3、对具有我市非农业户籍、失地农民或持有我市居住证,在我市已缴纳社会保险的无房家庭,不受住房保障收入标准限制,可申请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条件法定依据:《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筑府发[2014]32号)不能委托办理
办理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复印件一份)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证明) (材料要求:复印件一份)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材料要求:原件一份)
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材料要求:原件1份)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原件一份)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 17:00(节假日除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房改办分厅A区负1楼6-9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办窗口(市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A区负1楼)
乘车路线:可乘坐48路、208路、209路、281路、47路、58路、60路、218路、256路、237路、246路、29路、71路、观山6路、观山7路、29路大站快车、观山1路环线、观山2路环线等公交线路,在西南美食广场、市级行政中心、石标路口、金华园、贵阳警备区、绿色未来(北)、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咨询方式
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或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咨询,也可通过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电话085185816913及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查看贵阳公租房位置、申请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