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阳军人抚恤金在哪申领?需要哪些材料、条件?贵阳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残疾抚恤金
(一)对象:按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的人员。
(二)申办提交材料: 在部队转业、复员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以及从外地迁入本市的伤残人员,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提供材料有: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残疾证件、医院残情医学鉴定、残疾等级审批表、《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转业或退伍证等。
(三)残疾抚恤金领取:
1、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其当年的残疾抚恤金由部队或迁出地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度1月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规定发给。
2、新评(补评)、调整等级的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从被省民政厅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领取。
二、定期抚恤金
(一)对象: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
(二)条件:
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来源的;
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三)申请程序:遗属持户口簿、书面报告,烈士证明书或军人因公牺牲、病故的证明书向户藉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
三、定期定量补助金
(一)对象: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2、在乡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4、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5、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6、部分老烈士子女。
(二)申请程序:本人持户口簿、复员证(或退伍证)、烈士证明书等相关材料以及书面申请书,到户藉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加具意见,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批。
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南明区民政局 优抚科 85828792
2、云岩区民政局 优抚科 86839413
3、花溪区民政局 优抚科 83853698
4、白云区民政局 优抚科 84611495
5、乌当区民政局 优抚科 86840992
6、观山湖区民政局 优抚科 82204407
7、修文县民政局 优抚科 82370652
8、息烽县民政局 优抚科 87721373
9、开阳县民政局 优抚科 87251028
10、清镇市民政局 优抚科 82515029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