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阳陪产假有什么政策规定?贵阳陪产假多少天?贵阳陪产假工资怎么计算?贵阳陪产假怎么申请?贵阳本地宝为你详细解答!
贵阳劳动仲裁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2024-04-16 16:05 来源: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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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6个月内,由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经办人申请办理。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15天。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符合政策生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一般情况下为158天(98天+60天),有难产、剖宫产、生育多胞胎等可根据不同情况在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额外的产假天数,详见正文。
《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为重度更年期综合症者,且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轻劳动量,或者经双方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劳动。
《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用人单位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劳动量。
《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贵州省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自2022年3月8日起,《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施行,《规定》明确了女职工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更年期的适当保护。
贵阳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贵阳市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24-04-16 16:05 来源: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04-16 15:55 来源: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04-16 15:53 来源: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04-16 15:41 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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