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二)引进到我校从事技能教学、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和赛事指导等工作;
(三)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一年;
(四)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