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紧急通知,因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维护升级,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推迟至4月1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7月5日。
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合格报告原件。
④.考试合格证明
注: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1张
注: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⑥认定地点不同的情况下: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贵州省市(州)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